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对国家领土进行的区域分级划分。作为国家治理的空间载体,科学合理的行政区划设置是有效履行政府职能的前设性条件,适时的行政区划调整则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政策工作。行政区划的设置需考虑地理、政治、军事、经济、民族、历史文化等诸多方面,是国家政治的重要组成。行政区划作为“一种重要资源”,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同时,一直是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地理学、经济学、历史学等学科的研究热点。
中国幅员辽阔,疆域广大,将国家疆域划分为不同层级的行政区域,才能实施有效的管理。中国的行政区划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山川形便和犬牙交错。这两个原则在历史上起到了防止地方割据和维护中央统一的重要作用。历史上,每一次朝代更替后通常都会对行政区划进行大规模、全方位的调整。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变化和实施国家战略的需求,我国的行政区划设置也始终处于调整变迁之中,国务院民政部门(民政部)负责全国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主要变化节点分别体现在:1951-1954-1958-1978-1988-1999几个阶段。当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34个)、地级行政区(333个)、县级行政区(2843个)、乡级行政区(38602个)组成。
1995-2002年,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中央政府组织全面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不含港澳台)工作,实现了全国陆地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方式的历史性变革,68条省界、2800多个县级行政单位界线全部勘定,中国2000多年来行政区域界线不清的状况终于成为历史。
民政部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规定,组织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以下简称《详图集》)编制工作。68条省界详图共计2402幅(其中1∶1万比例尺的1127幅,1∶5万比例尺的1097幅,1∶10万比例尺的178幅)已经全部编制完成。《详图集》按省级界线分册装订,共计79册。2004年,民政部、国家测绘局编制的《1∶10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集》和《1∶40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由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发行。2006年1月6日,民政部、国家测绘局、中国地图出版社在北京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图集》发布会暨首发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图集》是有史以来第一部标准权威的国家行政区划专题地图集。
民政部(内政部)编制的历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全面细致的记录了中国行政区划的历史状况及变化,是实施国家管理及行政区划相关研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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